中国土地资源是极端稀缺的,供求矛盾是极其尖锐的,从而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,要有非常规的思路和对策。以下几点是举例,供探讨、指正:
一、地方政府“以地生财”是当前舆论界批评的重点之一,但是始终未见到权威部门拿出切实有效的对策。我在《土地科学动态》2010 年第2 期上发表的观点是,对于各种高档房屋用地继续实行批租制,对于中等住宅用地实行年租制,对于保障性住宅实行零租制(土地无偿使用)。这样,似乎可在一定成度上解决当前的矛盾。
二、为减弱地方政府“以地生财”冲动,似乎可对地方政府实行“土地占有费上缴制”:对于地方政府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,分别按不同标准,由地方政府逐年向中央政府上缴“土地占有费”;其指数(数值是任意的):荒地——0, 基本农田——1,普通农田—2,公共非农用地—5,普通住宅用地—7,普通商业用地——12,高档住宅与高档商业用地—20。
三、农地自发转非,禁而不止,问题日益凸出。似乎可考虑的对策之一是:凡是不听劝阻,擅自将农地改为建设用地而建房出租、出售者,一律按农地价格将土地强制收归国有;房屋所有权不变,但房主逐年向政府缴纳房基地的地租。这是一种纯经济性的、温和的政策。
四、中国西北部拥有大面积不适合于人类居住和经营农牧业的沙漠、荒漠,但太阳能、风能充足,并非不适合于“封闭式微型工业城”的建造和运行。它可容纳某些小体积、高科技工业厂商,避免在大中城市中争地。
辜妄言之,欢迎不客气地批评指正!